福建修订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条例
时间:2011-09-27 10:22 来源:中新社
中新社福州9月26日电 (记者 孙贤迅)与台湾有着深厚渊源关系的福建,着力加强台湾船舶停泊点建设,保障停靠台湾船舶的安全,方便台湾居民往来。
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6日起对已实施17年的《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条例》进行全面修订。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办法》,为中国大陆唯一一部关于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在规范停泊点管理、便利台湾居民往来大陆、促进闽台经贸合作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台胞工作委员会主任林多香称,随着两岸关系的发展变化,尤其是《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后,闽台交流交往日益频繁,需要修订管理办法予以完善,将停泊点进一步建设成为两岸经贸、人员往来的重要通道。
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吴国盛26日透露,自上世纪70年代起,福建先后在沿海地区设立了35个台湾船舶停泊点,截至去年底,这些停泊点共接待来靠台湾渔船208919艘次、台湾同胞788552人次,通过停泊点闽台间小额贸易成交额累计达11.19亿美元,输送赴台渔工18.04万人次,救助遇难遇险台湾渔船每年近百艘次、300多人次。吴国盛称,停泊点已经成为促进闽台经贸往来,增进两地同胞感情,推动闽台关系发展的重要窗口和平台。
从今日提交审议的《福建省台湾船舶停泊点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该草案对来靠的台湾船舶新增诸多方便和利好。草案规定,鼓励和支持停泊点开展对台小额贸易,在对台小额贸易点设立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享受福建推进流通现代化和对台贸易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从对台小额贸易点进口的台湾农产品,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实行关税优惠和检验检疫便利措施。在对台小额贸易点进口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参照大陆自捕渔船的管理办法执行。
台湾船舶和台湾居民在停泊点发生海上事故或者险情的,海事、公安边防等相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给予救援、帮助。来靠台湾船舶遇到故障的,可以就近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草案还规定,在停泊点证件使用方面为台湾同胞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并扩大上岸台湾居民活动范围,为台湾居民从停泊点出入境提供便利,台湾船舶上的外籍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上岸避险等。(完)
编辑:普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