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安徽省服务台商来皖投资工作方案

时间:2011-06-03 10:11   来源:安徽招商服务网

  为认真落实王三运省长率领的“铭传亲缘宝岛行”访问团赴台访问成果,按照“讲实效、树形象、建机制”的要求,切实做好台商来皖投资服务工作,即时回应台湾企业界诉求,促进皖台经贸深度合作,根据《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畅通台商来皖投资渠道,充分发挥省政务服务中心部门聚集优势,通过省直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检查,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有效整合服务资源,为来皖投资台商提供全程服务,实现为台商服务“规范、阳光、高效”运作。


  二、组织推进


  省招商服务协调小组成员增加省台办为成员单位,并在省招商服务中心设立台商服务组(省台办为组长单位),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台商来皖投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服务台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招商服务中心作为省招商服务协调小组日常工作机构,切实履行服务、协调、督办和联动职能,确保全省服务台商工作高效顺畅。


  三、运转机制


  完善入口。省招商服务中心发挥“总服务台”功能,建立健全台商投资服务需求受理、审理、报告和办理有效衔接机制,规范服务流程,实行承诺服务。凡进入省招商服务中心台湾岛内和大陆各地台商,由台商服务组受理或协助办理台商来皖投资事宜。


  有序分办。省招商服务中心台商服务组根据台商投资服务需求有序分办相关工作任务,各工作组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信息组会同台商服务组,负责台商来皖投资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和查询等工作。政策咨询组会同台商服务组,负责台商来皖投资政策咨询、项目洽谈、项目签约、项目落地审批等服务工作。接待服务组配合台商服务组,负责重要台商的接待、商务考察、约见领导等工作。


  加强协调。省招商服务中心主要发挥在现有机制下组织集聚作用,积极协调台商来皖投资服务事宜,属相关职能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仍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省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在做好行政审批服务等工作的同时,接受省招商服务中心统一调度,全力配合省招商服务中心做好服务台商工作。


  全程督办。省招商服务中心监督检查组会同台商服务组,负责对服务台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建立台商投诉举报受理、办理制度,及时回应台商关切事项,推进台商在皖投资项目规范、阳光、高效运作。


  上下联动。省招商服务中心综合秘书组负责推进建立台商来皖投资服务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各地、各相关部门招商服务工作机构会同台湾事务工作机构,与省招商服务中心一起,共同形成全省服务台商来皖投资工作体系,逐步实现台商来皖投资信息快速报送和发布,投资咨询、洽谈和考察有效衔接,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全过程监督,确保服务台商来皖投资工作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1.实行集中办公制度。省招商服务中心选派2名业务骨干(省台办1名、省政务公开办1名)参加台商服务组,会同信息、政策咨询、接待服务、监督检查、综合秘书等5个工作组,进驻省招商服务中心现场开展集中办公,提供“一站式”服务。


  2.开通网络服务平台和热线电话。省招商服务网(www.ahzsfw.gov.cn)开设台商服务平台,及时采集、报送、发布台商投资信息,在线办理台商信息咨询、洽谈衔接、项目审批、结果报告等业务,动态跟踪台商项目推介、考察、签约、审批和建设进展情况,网上受理、办理、反馈台商投诉事项,推进台商服务信息共享、协同办公、上下联动、全程监督。在省招商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场所开通台商服务热线电话(0551—2999888),为台湾岛内和大陆各地来皖投资台商提供热线服务。


  3.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省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省招商服务中心建立台商项目落地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工作机制,协调、引导办理全省台商重大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各市县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立联动机制,实行绿色通道服务,负责做好台商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


  4.加强服务台商宣传工作。省招商服务中心加强与省台商协会等社团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大力宣传我省服务台商新政策、新举措,不断拓展服务台商的平台和渠道。省政府新闻办会同省台办、省招商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精心策划,制定宣传方案,集中一段时间,宣传我省服务台商规范、阳光、高效的新平台、新机制、新环境,以进一步提高省招商服务中心对外知晓度和招商吸引力,诚邀台湾岛内和大陆各地台商前来省招商服务中心办理投资相关事项,建立联系沟通渠道。

编辑:郭莹莹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