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育部”30日表示,研拟将合并现行的“资赋优异学生入学年限办法”和“特殊教育法”,明定身障学生和资优生的修业年限延长和缩短及入学年龄,未来资优学生满5周岁,就可申请提早入学。
据台“教育部”特教小组表示,由于特殊学生包含资优生和身障生,因此,“教育部”希望将2004年公布的“资赋优异学生降低入学年龄缩短修业年限及升学办法”和2009年公布的“特殊教育法”合而为一,修正成“特殊教育学生调整入学年龄及修业年限实施办法”。
特教小组指出,修业年限部分,规定资优生在初中和小学阶段只可跳级1次,每次1年,合计2年;虽然家长或学生可能有需求,希望采加速制方式学习,但“教育部”希望小朋友不要脱离自己年纪的族群太远,以免在人际关系适应上有问题。
至于身障生部分,特教小组说,考虑到学生适应的状况,及下个阶段的学校是否做好准备,因此,家长可依个人情况向“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导会”,提出申请,经专业评估后决定是否给予延长修业年限,但初中、小学只可各延长1年,合计2年。
入学年龄方面,特教小组表示,将明定资优生满5周岁,家长就可向“鉴辅会”申请提早入学;目前虽有不少县市接受5周岁的资优生提出申请,但有的县市仍以6足岁为限,并另外针对资优学生提供学龄前的多元优异发展课程。
特教小组表示,预告日期将在2月8日结束,如果没有太大变动,将依法定程序报请“教育部”法规会和部务会议,预计3或4月可以完成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