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省长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
《浙江省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