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2月11日电(记者赵春晖)一项旨在保护新疆天池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近日出台。今后,未经批准,擅自闯入这一著名景区徒步和登山探险都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2010年2月6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通过了《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这是当地立法机构首次立法保护这一著名的风景区。条例规定,今后进入这一区域徒步和登山探险、科考和拍电影等行为,事先必须经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时规定,每年登山人数限定为200人以内,且必须持有国家和自治区体育运动管理部门颁发的登山证。
根据新出台的保护管理条例,新疆天山天池风景区管委会依法“叫停”前往博格达峰的各种探险或科考活动,违反规定者将受到行政处罚,最高罚金可达3000元。目前,新疆已在博格达峰南坡山口建立了固定的管理站,同时山峰北坡的4个护林站也开始对进出这一区域的人员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