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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出台23项优惠政策力挺台企做大做强(2010.07.15)

时间:2010-07-15 15: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对高科技和先进制造业领域的总投资额在3亿美元以上台资重大项目,省政府将优先给予用地、用电支持,免收项目建设期间的所有省级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台湾农民创业园内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予以倾斜安排,鼓励台湾农民以及种植、养殖和农产品深加工类企业进入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日前,四川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促进台资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在税收、融资、创新和转型升级扶持、市场开拓、投资权益保障、企业用工和子女入学等方面推出23项优惠政策,力挺在川台资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

  财税支持  台企实施节能减排可获扶持

  四川省将加大对台资企业实施节能减排的财税支持。支持台资企业使用节能减排技术、装备、材料和产品,对符合四川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可按相关规定给予扶持;台资企业投资的符合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以及其他相关条件的节能、节水、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同时,四川省还将减免部分现代服务业税收,其中台资企业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营业税。减免部分台资企业设备更新税收。

  融资支持  创新面向台企的金融抵押担保方式

  四川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出面向台资企业的股权质押、保理、动产质押等多种新的金融抵押担保产品。支持台资企业协会牵头,组织台资企业联合设立担保公司,为中小台资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加大对台资企业贷款投放力度,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等对符合条件的四川台资(外资)企业给予适当的信贷倾斜。

  市场开拓支持  鼓励和支持台企参与“家电下乡”

  为帮助台资企业拓展内销市场,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在我省投资设立批发、零售等商贸企业,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利润核算中心、物流配送分销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参与“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万村千乡”等扩大内需工程,四川省将简化主体资格、资信证明等审批手续,并给予有关政策支持。同时,鼓励和支持具有相应资质的台资企业参与四川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建设。

  此外,四川将优化台资企业出口退税手续,简化台资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手续,优先将台资企业纳入出口退税申报时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试点范围。进一步优化台资企业进出口通关环境,贸易收结汇手续和检验检疫手续。

  软环境提升  保障台资企业用工需求

  四川支持省内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与台资企业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技能培训,并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向台资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以保障台资企业用工需求。

  对台商子女入学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原则,妥善解决台商子女在四川就学问题。

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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