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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税等三部门率先试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

时间:2010-03-12 15:29   来源:法制网

  本报南昌3月12日电 记者黄辉 过去由于实行行政执法地域管辖制,江西不少领域因执法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往往造成重复检查、重复执法,今后这种现象将大大减少。记者今天从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江西决定今年在国内率先开展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试点,目前已确定在地税、烟草、水利部门试行。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级别管辖制度规定了哪些违法行为可由低一级别的行政机关处罚,哪些违法行为必须由高一级别的行政机关处罚,这将有效解决执法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问题。为此,江西省将建立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类比制度,切实解决“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等现象。同时,该省还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方便社会公众及时查询和监督。

编辑: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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