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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台措施简化市民看病程序

时间:2010-03-16 11:59   来源:法制日报

  在医院看病,挂号、检查、抓药楼上楼下跑,一遍遍排队交费的问题困扰着很多市民,而刚刚出台的《广州市卫生局2010年医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将使广东省广州市市民看病不再那么“烦”。

  记者今天从广州市卫生局医政处获悉,《要点》亮点颇多,除了看病可以先诊疗后结算这一“颇得民心”的做法外,还允许符合条件的医生“多点执业”、城市间验单互通等。

  “去医院看个感冒没有一整个上午都看不完。”邝小姐告诉记者,每次的排队就让人吃不消:挂号,排队交费;开个验单检查,排队交费;抓药,排队交费。光是为了交费就花了不少时间,更别提候诊、候检的等待了。

  记者看到,《要点》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行医院门诊服务“先诊疗,后结算”模式,鼓励引导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方便患者就医。

  广州市卫生局医政处负责人介绍说,“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广州早有试点。“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就已经开始运行,也就是在诊疗卡中预交费,病人中间做任何检查、检验都不用单项交钱,最后统一结算即可,这简化了病人的就诊流程。”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副院长李庆丰告诉记者,据目前观察,效果还不错,初步统计,平均每个病人至少节约了20分钟。“病人只要预交费,到医院后就可直接前往诊室就诊,挂号费、检查费、检验费、药费等等都可于看完病后在接诊医生处刷诊疗卡交费。”

  “大医院熙熙攘攘,人满为患,挂一个专家号特费劲;而基层医院、小医院又门可罗雀。说白了,病人都是冲着专家去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一名医生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为了充分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医疗专家的作用,实现病人分流,《要点》还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生“多点执业”。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鼓励多点执业实质是鼓励大医院高水平的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去执业,进行帮扶。他表示,多点执业的医生必须有副高以上职称,而且连续在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并在近两年的规定考核中取得合格的成绩方可。此外,“走穴”医生还要和执业的医院签订“责任状”,明确“责权利”。多点执业的医生,包括他们本身执业点在内,总共执业点不能超过三个,而且必须在省辖范围内。

  据介绍,省、市、区等高级别医院医生在平级医院、或往高级医院多点开诊将被允许,但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室)的执业医师却不纳入这一范畴。

  该负责人解释,这实际上是一种相对“单向”的流动,也就是省、市、区医院医生可“向下”流动,但乡镇卫生院的医生则不能“向上”或“平行”流动。他表示,这是为了保障基层卫生单位的现有人才,也鼓励更多人才向基层流动,让基层患者在所在地享受“专家门诊”。

  邝小姐对此举表示“欢迎”。她说,大医院人满为患,挂号又不容易,把专家资源分流到基层医院,大大方便了患者就医。

  此外,城市间验单互通的问题也是群众特别关心的。《要点》明确,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广州、佛山、肇庆同级医疗机构间部分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也是今年医政工作的一大亮点。

  该负责人称,目前,广州、佛山、肇庆都已公布各自指定医疗机构名单,而在指定范围内,部分检验和影像结果可“互通”,病理结果也可以互认。他解释到,如切下来的肿瘤标本,异地是取不到的,因为肿瘤已经切除干净,这种互认互通,能解决这个问题,同时,也让患者避免了重复的病理切片检查,以及其他繁琐的化验等。

编辑: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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