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理事会议修改通过)
一. 名称:
美国华盛顿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简称华盛顿和统会。本会英文名为“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China's Peaceful Unification, Washington D.C., USA”。
二. 宗旨:
1. 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反对分裂中国国土和主权的一切言行。研究中国统一可行方案,为中国的最终完全统一努力。
2. 促进海峡两岸多方面的交流沟通。
3. 团结海外华人华侨,维护华人权益。促进美中交流和友好关系的发展。
三. 组织:
1. 赞同本会宗旨,均可自愿加入本会成为会员。会员须缴纳会费。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本会最高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会议法定到会人数不得少于理事会人数的一半。理事可以用电传真,EMAIL打印件或该委托人认可的书面材料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并代为表决。投票表决事项须经一半以上到会理事通过方可生效。
3. 理事为无薪职。理事任期二年,可连任。特殊情况可经常务理事会会议决议补缺。理事如违反本会宗旨或出现重大错误,可以经由理事会会议决议免除其理事资格。理事一年内无理由不参加包括理事会议在内的本会活动视作自动离职,经理事会会议通过备案。理事会研究会务,提出修改会章意见,产生或罢免理事会理事,选举会长、常务理事。
4. 本会设会长一名,任期为两年,可连选连任。会长提名常务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及副会长若干名,报经理事会批准。会长主持日常会务。会长和常务理事可受常务理事会委托代表本会立场对外发言。会长如违反本会宗旨或出现重大错误,可以经由理事会会议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决议罢免会长。
5.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法律顾问和其他两名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负责研究决定本会重大事宜,开展活动﹐协商推举任命名誉会长、顾问、干事各若干人。常务理事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四. 经费:
本会经费来源于会员年费和各种捐赠。会员年费﹩10。一次性缴纳会费﹩100以上者可成为终生会员。
五. 会址:
本会会址美国首都华盛顿。
六. 会章:
本会会章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必要时由理事会会议修改和通过实施,报会员大会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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