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两岸两会达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史称“九二共识”。“九二共识”确立了两岸关系中的基本政治互信,使得双方都同意“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国家”,为两岸两会的谈判、两岸各界的交流、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1、“九二共识”的形成是两岸求同的结果。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两岸关系的缓和,两岸民间交流拉开帷幕。为了处理两岸交流中的事务性问题,90年代初,海峡两岸先后成立了海基会和海协会,两岸两会展开了制度性的协商。海协会有关负责人指出:“贵我两会处理的具体事务是中国的内部事务,而非两个国家之间的事务,并应在实践中贯彻这一基本认知。”1992年2月23日,台湾当局通过了《国家统一纲领》,表明“大陆与台湾均是中国的领土,促成国家的统一,乃是中国人共同的责任”。1992年8月1日,台湾当局的“国统会”就“一个中国”的涵义做出结论,表明:“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同时也确认“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台湾当局的立场为海峡两岸寻求最大限度的共识提供了可能性。
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两岸两会在香港进行“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的工作性商谈,双方就如何在协议文本中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各自提出了5种文字表述方案,但未形成一致看法。此后,海基会代表建议“各自以口头方式说明立场”,海基会的代表又提出3种口头表述方案,其中海基会提出的第8案的表述是:“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海协会经研究后认为可以以此为基础各自口头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1992年11月3日,海基会发表新闻稿并电传海协会,表示:“本会经征得主管机关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可以接受”。11月16日,海协会致函海基会,表示充分尊重和接受海基会的建议,“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将海协会口头表述的要点告知海基会:“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并附上了海基会于10月30日下午所提的口头表述方案。对此,海基会12月3日的回函并未表示异议,提出海基会口头表达的内容“将根据‘国家统一纲领’及国家统一委员会本年八月一日对于‘一个中国’涵义所作决议加以表达”。历史的客观事实和一系列文件说明,“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在1992年建立的基本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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