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出版的澳门《新华澳报》刊发评论文章《何妨让陈水扁为蓝军胜选再作一次“贡献” ,文章分析了吊诡的事实反差:当初最为热衷于陈水扁的“司法人权”,甚至发动“释扁”运动的民进党,最近却不再关心陈水扁的释放问题了。文章指出,把陈水扁放出来“并不是坏事”,也许可以再为蓝军的胜选作一次“贡献”。
文章摘录如下:
据报道,台“检察总长”黄世铭证实,陈水扁家再度从海外汇回岛内一百万美元进入特侦组的账户,依当日的汇率已入帐三千二百二十万元新台币。至于陈水扁为何每次采一百万美元的方式汇款,检方表示并不清楚。黄世铭只强调,该追讨的一定都要追讨回来。
不管扁家采用每次一百万美元的方式逐次汇回其海外存款,是出自其甚么样的考虑,也不管按目前的进度,这每次一百万美元的进度,距离“海外七亿”扁家应汇回海外存款的总数仍然很远,但已显示,陈水扁争取尽早获得释放的心情,已是十万火急。否则,就不会把这笔被其称为“台独建国基金”及企图作为第三次参选地区领导人的竞选经费的海外存款,陆续将之汇回台湾了。
陈水扁已经被关押一年半了,而按其案情进展,终审定谳有罪必须服刑的趋向已经十分明显。因此,陈水扁要利用二审判决至终审定谳之间的空隙,及自己的案件并非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在定谳之前没有非羁押不可的必要,及法院多次作出延裁决的理由之一,是担心他会串供,有逃亡之虞,而自己的案件即将进入属于法律审的终审,结离属于事实审的二审,司法机关不再用担心串供的有利条件,希望能满足到司法机关要他将海外存款全部汇回的条件,尽早获释,在终审定谳必须入狱服刑之前,享受一下自由,并利用此机会做一切应做的事情。
陈水扁要干甚么事情?应是私事公事一大堆。其中有一件令他终生难以忘怀的,就是政治。他要尽量发挥自己的政治能量并将之最大化,来为自己的最后人生政治规划做些事。尤其是他在看守所中“运筹帷幄”,希望能分别将杨秋兴、许添财推上大高雄市、大台南市提名人都告失败,就连最“挺”自己的黄庆林在争取连任民进党台北市党部主委也告失败,使他深深感到,如果自己再走出看守所,民进党内外就再也没有他的天地了。何况,在自己的官司审讯过程及对官司性质的了解,陈水扁已确知自己不可能再参加2012年以至是2016年的选举,只能把延续自己政治生命的希望寄托在其宝贝儿子陈致中参选高雄市议员之上,而高雄市绿营登记参加市议员初选又争爆头的情况下,他必须全力为陈致中保驾护航。因此可以想见,如果说陈水扁前段时间急于出来,是“恢复自由”的因素多一些的话,那么,现在陈水扁急着要从看守所里走出来,则是要为陈致中的首次参加公职选举护航,以至是要向民进党内那些“有负于”他的人展示其“政治实力”的因素,多于渴望个人恢复人身自由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