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开始申报
2016年07月25日 09:51:00来源:南报网
(记者 肖姗 实习生 吴兴)2016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开始申报。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并达到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创建标准的城乡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均可申报。
申报对象要求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实效,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乡村旅游创客基地、电子商务产业园、互联网众创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载体申报。对乡村旅游创客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实际吸纳20家以上创业实体(个人)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比达到1:5以上,以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载体在省内吸纳30家以上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带动就业比达到1:10以上的,可比照大学生创业园标准,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基地必须达到市级示范基地以上,在所在地(区域)具备示范性、导向性和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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