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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设立10亿元科创引导基金

2016年07月20日 09:03:00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发布《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温州市将设立一只总规模达10亿元的政策性基金——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搭建一条引导温州民间资本进入创投领域的新通道,促进优质的科技项目、人才等创新要素集聚温州,为该市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

  “这是温州市设立的首个科技创投引导基金,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为创新创业插上资本之翼。”温州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由温州市政府专门设立,资金主要来自温州市级财政资金、以及经申请获得的国家或浙江省级资金补助等。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将通过扶持创新创业投资企业(含天使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新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领域,引流优秀人才携带好团队好项目扎根温州创业,推动温州传统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齐头并进,催生温州经济新生力量和新增长点。

  根据《办法》,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的出资原则是参股不控股,支持方式为阶段参股、跟进投资和风险补助。支持对象为在国内从事创业投资的创投机构,国内从事天使投资、早期投资的天使投资机构。主要投向温州市域内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健康与生命科学、高端装备制造、激光与光电、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符合温州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重点领域。

  为了激发资本释放创新创业的更大能量,温州市此次推出的科技创投基金优惠幅度很大。温州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温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在阶段参股退出时,只需偿还本金(或本金加利息),而不参与分红;基金阶段参股最高不超过创投机构实收资本的30%,参股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基金的投资3年内可免费使用,即基金退出时归还本金即可,3年后基金退出则需归还本金和利息(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基金参股的天使投资企业在温州市范围内的投资亏损,由科技创投基金出资中的50%部分先于其他出资人承担亏损,其余亏损,科技创投基金按出资比例承担。创业投资机构在完成投资后,可以申请风险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创业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5%,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据悉,《办法》于8月1日起试运行,目前已吸引20多家创投机构对接申请基金事宜。

[责任编辑:崔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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