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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通知

2016年03月22日 15:08:00来源:上海金山工业区经济小区

   尊敬的各企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条例》规定,企业须网上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协助企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现将2015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对象

  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须报送2014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年度报告公示时间

  1、2015年度年报公示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为方便统计并作调整请企业尽量在3月31日前完成。

  三、年度报告公示内容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一)企业通信、联系电话等信息;(二)企业存续状态信息;(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四)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五)股权变更信息;(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七)企业从业人数、生产经营情况等。(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四、广告企业信息填报

  经本市工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并存续至今,经营范围中含有“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一项或多项内容从事广告经营活动(包括主营、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仅指外地企业在沪设立的分支机构,本市企业法人下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不再单独填报),在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时必须同步填报广告统计调查表,外网网址为http://www.sgs.gov.cn/adstat,广告经营企业登录年报公示系统后正式填报年报前,亦会有推送通知提示进入上述网址进行填报。

  五、企业年度报告公示途径和方式

  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上海市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gsxt.sh.gov.cn/报送2015年度报告。具体参见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手册(附件)(没有法人一证通的企业请至蒙源路111号2楼税务局购买,并至龙山路555号底楼东A104数字证书窗口升级,咨询电话9626005792252457922377,所需材料:老证(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公章,法人一证通,密码纸)

  五、法律责任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未按照《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特别提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的即时信息应当自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即时信息的公示内容和途径具体参见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手册。

  上海金山工业区经济小区

  二○一六年一月

[责任编辑: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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