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新政出台 四部门联合解读

2015-07-01 10:43:00    来源:武汉晨报    

  失业金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企业 多举措解决创业企业融资难问题

  就业创业新政出台 四部门联合解读 

  记者严珏 通讯员韩平

  不久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意见》将会给就业创业者带来哪些实惠?财政部、工信部、农业部、证监会四部门联合解读就业创业新政策。

  财政部:

  “真金白银”支持就业创业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明确了一系列支持就业创业的财政政策,将有更多的“真金白银”用于就业创业。

  其一,今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其二,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其三,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其四,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解释说,此前这类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为进一步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此次将上述政策的执行期限调整为长效性政策。其五,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此外,为鼓励更多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最终在见习企业实现就业,此次就业创业新政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了见习补贴标准。

  工信部:

  “众创空间”将提高创业成功率

  《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工信部有关负责同志解释说,所谓市场化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让市场选择合适的场所、形式、规模建设众创空间,政府不多加干预,不带有政治色彩。专业化是指众创空间要专注于某一产业或领域,做出特色、做出品牌。集成化是指众创空间不能只是提供创业场所、会议室和咖啡厅,要有能力为入驻创客、研发团队和微型企业完成创新、实现创新成果商品化提供全方位、集成化的创新资源。网络化是指众创空间不只服务于特定区域的企业,要构建全国、全球众创空间网络,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下一步,工信部等有关部门将通过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加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和认定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培育一批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证监会:

  让创业企业分享资本市场甘霖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制约创业企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措施积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作用,让更多的创业创新企业分享到资本市场的雨露甘霖。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证监会已加大市场化改革创新力度,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到全国,推进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初步形成了覆盖各类企业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创业创新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获取资金支持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市场的包容性,发挥好资本市场支持创业创新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一,加快股票发行注册制等市场化改革。第二,强化全国股转系统功能。第三,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快出台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办法,并协调有关方面出台支持措施,将区域性股权市场打造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创业创新企业的第一站。此外,还将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为创业创新企业以及促进就业蓄势添薪。

  农业部:

  支持农民网上创业

  《意见》提出,要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推动农村劳动力创业,何处着力?这主要在五个方面:一是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引导鼓励广大农村青年创业兴业。二是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三是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四是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业创新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五是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农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培训,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创业兴业能力。

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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