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鼓励台湾青年来泉创业就业 最高奖100万元

2016年07月25日 09:00:34    来源:泉州晚报    

  鼓励推荐台湾青年来泉创业就业

  -获评示范基地 最高奖100万元

  -为支持全市各地建设台湾青年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鼓励社会团体、企业、机构等积极推荐台湾青年来泉创业就业,《泉州市台湾青年创业示范基地和推荐示范团队认定及奖励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于近日出台。

  -《规定》中所称的基地,是指各地专门面向台湾青年设立并形成一定聚集规模的创业园区,园区须有规范的建设规划和管理机构、专业创业辅导服务团队、相对完善的基地设施以及专门出台配套扶持政策。《规定》明确,凡累计引进持续经营满1年、台湾青年创业企业8家以上的,且入驻时间满1年、台湾青年16人以上的示范基地,市级财政给予50万元的奖励;凡累计引进持续经营满1年、台湾青年创业企业15家以上的,且入驻时间满1年、台湾青年30人以上的示范基地,市级财政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已获得奖励且拟再次进行申报的示范基地,在其引进企业数、台湾青年人数的认定上,应扣除上一次申报的企业数、台湾青年人数。

  -《规定》中所称的推荐团队,是指推荐台湾青年入驻基地创业就业的社会团体、企业、机构等。凡推荐台湾青年入驻基地创业企业5家以上且持续经营满1年的,或推荐入驻基地满1年、台湾青年人数10人以上的,由市财政给予推荐团队10万元奖励。

  在此基础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台湾青年创业企业每增加2家或入驻基地台湾青年每增加5人的,市财政给予增加奖励5万元,奖励金额按此标准计算,但每个推荐团队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记者 蔡紫旻)

编辑:陈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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