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出台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

2016-04-14 11:06:00    来源:国台办    

  为加强泉台青年交流,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泉创业就业,福建省泉州市日前出台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泉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由: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措施、组织保障、附则五个方面内容组成。

  在主要措施方面,《意见》提出了十个方面、26条具体扶持措施。包括:一是通过支持多种形式创业、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等积极吸引台湾青年来泉创业;二是通过安排示范基地奖励资金、完善硬件设施等扶持创业基地建设;三是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给予创业融资支持;四是通过项目启动资金、扶持涉农、中小微创业项目等加大创业项目扶持;五是通过设立专门工作机制、安排推荐示范团队奖励资金等提供创业辅导服务;六是通过资助人才培训经费、支持泉台科研合作等鼓励优秀人才创业;七是通过提供居住用房或给予租房补贴、鼓励和支持在泉购房等给予经营场地和住房保障;八是鼓励台湾青年来泉实心、就业;九是提供子女就学、社保、补助等服务;十是积极协助申请省上优惠政策。

  在组织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泉州市台湾青年来泉创业就业联席会议机制。二是强化工作落实,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要求各地要保障资金投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扶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具体实施意见。

  (福建省泉州市台办供稿)(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编辑:陈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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