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5 10:34:00 来源:海峡网
昨日,记者从平潭自由贸易区两岸发展有限公司了解到,我区出台了《台湾创业园扶持措施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鼓励和支持两岸青年入驻园区创业就业,扶持台湾创业园发展。
台湾创业园规划有四大功能区,即两岸青年创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区、跨境电商园区和企业总部,将着力打造以创新创意为特色的两岸青年业者的共同家园。
据介绍,《细则》是在2015年7月9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支持两岸青年入驻台湾创业园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细化,扶持内容包括创业场所扶持、创业资金扶持、创业人才扶持、创业服务奖励、创业融资扶持五方面。
据悉,《细则》中所有的扶持措施适用于在台湾创业园租用房屋并实际运营的机构和在台创园就业的个人。
台创园部分扶持政策
创业场所扶持
根据入园创业项目的产业分类、经营性质和投资规模,经评估给予公共办公区至200平方米经营场所三年内免租金扶持(免租期限至2018年底);经评估给予入园的服务两岸青年创业的组织机构使用公共办公区至100平方米办公场所三年内免租金扶持(免租期限至2018年底);支持台湾地区行业公会、社会团体等服务组织设立分支机构。根据机构规模,给予免费使用2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经营场所;根据准入项目的经营性质和产业分类,给予不超过五年、500平方米以内经营场所免租金扶持;经授牌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给予不超过五年、300平方米以内经营场所免租金优惠。
创业资金扶持
创业项目正常运营满一周年、连续纳税6个月以上的,根据项目经营规模、实际运营状态等,经评审给予5-20万元创业资金扶持;根据创业项目的技术性、企业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等,经评审认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的创业投资扶持;对入园的服务两岸青年创业的组织机构,根据机构规模和实际开展业务绩效给予10万元以内的工作经费支持;对入园的服务两岸青年创业的组织机构,经委托协助园区开展招商推介等活动,按活动规模、投入费用和实际成效给予20万元以内的经费补助;根据准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经评审认定,给予300万元以内创业启动资金补助;对各类实验室、研发中心、科技服务机构、企业技术中心,按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等,给予200万元以内的奖励;对经授牌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给予50万元以内的资金补助。
创业人才扶持
经评审认定,入园的重点产业企业引进青年人才,按层次分类,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至10000元生活津贴,以连续实际就业时间核定,最高发放5年;按引进人才层次分类,分别给予50万元安家补助,分3年发放。
入园就业的台湾青年,依照人才的层次分类,分别给予每月500元至2000元的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在企业入园实际运营及补贴对象就业满一年后经评审认定。
入园就业的两岸青年,在平潭辖区内购置自用住房,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
此外,两岸青年创业人才有关住房保障、生活津贴、安家补助、子女就学、社保医保、个税补贴等相关待遇按照实验区相关规定执行。
创业服务奖励
由两岸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高等院校等团体机构推荐引进、辅导服务的入园项目,一年内累计引进30家以上青年创业企业(其中台湾青年创业企业不少于50%)、吸收台湾青年就业50人以上、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经评审给予100万元奖励;一年内累计引进100家以上青年创业企业(其中台湾青年创业企业不少于50%)、吸收台湾青年就业150人以上、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经评审给予300万元奖励。
创业融资扶持
入园项目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财政贴息小额贷款,按基准利率给予三年100%贴息扶持,资金投入总额以在创业园内实际投入计算;根据准入项目的投资规模,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三年内、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入园项目可根据创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向区兴潭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雏鹰”、“雄鹰”基金投资。
澳前台湾小镇
两大政策成吸睛亮点
平潭网4月1日讯(记者林霞)台籍青年到平潭台湾澳前小镇创业又有新政策了。昨日,记者从平潭自由贸易区两岸发展有限公司获悉,我区出台《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扶持措施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鼓励台籍大学生青年来岚创业,促进澳前台湾小镇繁荣发展。此次《细则》出台,措施很多,其中两大亮点尤为突出。一是在澳前台湾小镇注册创业的台湾籍青年可申请100平方米、四年免租金的创业场所扶持。
申报条件要求是:2017年6月底前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承租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经营的商铺负责人,年龄在18-45周岁且每年在澳前台湾小镇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以出入境记录为准)的台湾籍青年;商铺中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正式员工不少于4人,其中台湾籍青年不少于2人,正式员工在澳前台湾小镇工作时间每半年不少于3个月。
二是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或协议、在澳前台湾小镇注册的商户聘用台湾籍青年,可申请人才补贴,工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00元,住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补贴期限至2017年12月底。
申报条件要求是:与商户签订劳动合同、在澳前台湾小镇工作满3个月、年龄在18-40周岁且每季度在澳前台湾小镇工作不少于1.5个月(以出入境记录为准)的台湾籍正式员工;本人为法人代表、年龄在18-45周岁、在澳前台湾小镇工作满3个月且每季度在澳前台湾小镇工作不少于1.5个月(以出入境记录为准)的台湾籍青年;用人单位正常运营满3个月,不存在重大违约行为,支付给台湾籍青年的税前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并统一为台湾籍青年提供住宿。不安排住宿的,应将住宿补贴支付给台湾籍青年个人。
据悉,此次《细则》是在此前我区出台的《关于促进平潭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繁荣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澳前台湾小镇商户经营的具体情况制定。内容囊括扶持内容及申请条件,并发布涉及补贴资金的流程申请,旨在加大市场扶持力度,扶持培育青年创业,扩大市场开放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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