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9 09:22:00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市台湾青年创业示范基地示范团队认定及奖励办法》近日出台。
申请福州市台湾青年创业示范基地认定及奖励标准如下:凡累计引进持续经营满1年台湾青年创业企业8家以上的,且入驻时间满1年台湾青年16人以上的示范基地,财政将给予80万元奖励;凡累计引进持续经营满1年台湾青年创业企业10家以上,且入驻时间满1年台湾青年30人以上的示范基地,财政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根据规定,凡推荐台湾青年入驻基地创业企业5家以上的且持续经营满1年的,或推荐入驻基地满1年的台湾青年人数16人以上的,给予推荐团队1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符合上述条件的台湾青年创业企业每增加1家或入驻基地台湾青年每增加2人的,财政给予增加奖励2万元。每个推荐团队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目前,已申请成功的在榕台创示范基地有11个。团市委表示,凡符合条件的基地和推荐团队均可向福州市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电话83663509)提出申请。(记者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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