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台办进一步助推台湾青年来杭创业

2016-03-21 09:22:00    来源:国台办    

  近日,杭州市台办与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台湾大学生来杭创业就业实习比照享受杭州大学生有关政策待遇的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了台湾大学生创业资助、小微企业新招用台湾大学生社保补贴、台湾大学生就业补贴和台湾大学生见习训练补贴的资助(补贴)对象、申报条件、资助(补贴)标准和申报方式。

  《细则》规定,毕业5年内的台湾大学生在杭州市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申请2至20万元的项目资助。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台湾籍大学生且依法为其办理《就业证》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可以享受1年的社保补贴。毕业后当年被小微企业新招用的台湾籍大学生,依法办理《就业证》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每年享受2000元的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台湾籍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基地参加见习训练的,可享受不低于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半年50元的综合商业保险等补贴。

  下一步,杭州市台办将以《细则》出台为契机,围绕进一步鼓励台湾青年来杭创业就业,加快云栖小镇的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建设,挖掘和培育2-3个新的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借助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联盟平台,加强两岸年轻人的交流互动,为台湾青年来杭创业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做好台商新生代和“创二代”的工作,引导其继承和经营好家族企业,在新的起点上发展。暑期组织安排台湾大学生来杭工作实习,与杭州年轻人并肩工作,一起生活。

  (杭州市台办供稿)(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编辑:陈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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