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政策惠及海峡彼岸 今年台胞在川创业或提速

2016-01-07 10:20:00    来源:四川在线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扩大开放台湾居民在大陆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进一步扩大和放宽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行业领域、地域范围及经营条件。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截至去年底,台湾居民在大陆已设立3500多户个体工商户,其中在川申请设立个体户90余户。

   据了解,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个体工商户条例》明确规定,台湾地区居民可以在大陆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2012年1月1日起,包含四川在内的9个省市首批开放台湾居民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但开放行业仅限餐饮及零售业。根据工商总局《意见》,今年起台胞可在北京、上海、浙江、四川、天津、河北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个体户,创业领域将开放至广告、包装服务、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等24项。《意见》明确,台湾居民个体户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同时取消对从业人员人数和营业面积的限制。台胞申请个体户的身份证明为其本人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据省工商局个体处负责人介绍,个体户进入门槛低、经营方式灵活,非常适合初创人员。为支持我省个体户发展壮大,全省推出了很多优惠扶持政策。2014年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明确“个转企”可继续使用原登记字号,在税收、金融、财政方面也出台相应扶持政策,明确各金融机构要对“个转企”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等。去年11月,作为全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试点的8个市之一,南充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积极为个体户营造有进有出的创业氛围。该负责人透露,2015年,四川新增个体户45.54万户,同比增长20.24%,全省已有个体工商户301.40万户。“今年起对台胞申请设立个体户的限制放宽后,相信将有更多台商来大陆发展,而选择四川作为创业地的台胞也将大幅增长。”

   工商总局《意见》明确,台湾居民个体户年报依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市场主体开始报送2015年年报,据悉,我省个体户2013年年报率为85.60%,2014年年报率为84.11%。去年7月省工商局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管理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有736288户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该负责人特别提醒全省个体户:新一轮年报已经开始,要认真填报2015年年报,以免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影响自身发展。(四川日报记者 刘佳)

编辑:陈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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