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19日 10:00:19 来源:黑龙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韩丽平)为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增强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日前,哈尔滨市制定并出台了《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意见》。
《政策意见》共分大力培育创业创新主体、打造特色创业空间、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小微企业开拓市场、激发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力度、营造良好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七部分,55条。一是原有政策31条。涉及使用哈市财政投入的扶持资金三年(2015年~2017年)约3.43亿元。二是新增政策24条。即在2015年~2017年三年示范期内,中央财政支持哈市的9亿元扶持资金,将全部用于新增的24条政策。
新
增24条政策
大力培育创业创新主体方面
新增政策1条
营造良好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方面新增政策3条
通过对新注册小微企业发放“两创”券的方式,鼓励大众兴业和创业,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能的小微企业群体。
在示范期内建立创新统计监测体系;支持“两创示范”重大项目建设,并对“两创”投入大、效果明显的区、县(市)和国家级开发区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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