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启动

2016-04-26 09:43:00    来源:新华网    

  4月25日,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宁夏大学承办的全区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正式启动。

  据介绍,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旨在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自治区“创新发展、转型追赶”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大赛报名入口与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网,即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为同一报名端口。

  参赛项目要求

  本次大赛主题为“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赛制赛程及奖项

  大赛采用院系级初赛、校院级选拔赛、区级复赛、区级决赛四级赛制。院系级初赛和选拔赛由各高校负责安排部署、督促落实,区级复赛由各高校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参加复赛名额。全区高校计划产生100个左右的项目入围区级复赛,通过项目盲审、项目展示、投融资对接和网上评审等环节产生15个项目进入区级决赛现场比赛。

  大赛设5个金奖、10个银奖、4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集体奖3个、高校优秀组织奖5个和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大赛复赛、决赛期间将举办全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座谈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和宁夏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成立、创新创业教育论坛等活动。

编辑:陈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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