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高校明年起设创新创业教育课

2015-12-17 10:08:00    来源: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教育部日前发出的《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加快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从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对已经开展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培训;广泛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高校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落实完善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各地各高校要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减税降费、创业培训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重点支持高校学生到新兴产业领域创业;要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制订本地本校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为创新创业学生清障搭台。

  加大创新创业场地建设和资金投入。各地各高校要建设和利用好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创新创业平台。高校实验室、实验设备等各类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高校要通过合作、转让、许可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要通过学校自设、校外合作、风险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扶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大学生创业活动。各地各高校要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聘请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等,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开拓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新兴领域就业,支持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等。从2016年起,各地各高校要重点统计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暂不就业毕业生等指标。

编辑:陈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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