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9 10:50:00 来源:爱读爱看
本报讯(记者刘阳刚 特约记者李颖)荆门高新区近日印发《中共荆门高新区工委 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暂行)》(以下简称《意见》),以更大力度更优惠政策支持创新创业。
《意见》提出,除落实市“双创”意见外,给予入驻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企业以下扶持政策:实施“科技创业苗圃工程”,每年从高校遴选30个左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大学生创业项目入园孵化,给予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最高50万元的天使基金扶持,给予大学生创业项目最高10万元的创业贷款扶持;实施“科技创业青苗工程”,每年从入孵企业和在孵企业中遴选20个左右科技型初创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天使基金扶持;实施“科技创业卓越工程”,每年从科技加速器中遴选10个左右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创投基金扶持;设立区级天使基金、创投基金,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建立天使基金,引导社会资本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一次性给予入驻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科技创业企业1万元开办费,给予入驻众创空间的创客团队2000元开办费。对入驻创新创业载体的科技创业企业,给予场租补贴。
《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新建1000套人才公寓,配套必要设施,满足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层次人才和创业大学生住房需要。办好创新创业学院,常年开设创业训练营,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创业导师和创业管理团队,为科技创业企业和高校科技成果来高新区转化提供人才支撑。向来荆门参加由高新区组织的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的创业大学生据实提供交通费用全额补助。创新创业团队到荆门高新区创办产业技术研究院或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的,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提供免费场地,配备实验工作台等基本科研设施,提供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对海内外领军人才团队到高新区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技术研发的,除争取市级人才基金外,一次性提供50万元科研工作经费;在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获批国家“千人计划”学者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获批“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学者”、“青年千人计划学者”、省“百人计划学者”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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