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2 09:19:00 来源:城市快报
本报讯(记者 李文博)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地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创业载体对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撑作用,昨天高新区正式发布《天津高新区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的若干举措》,将设立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创新创业载体体系。
支持企业利用自有的工业房地产、商业房地产建设各类创新创业载体,达到高新区众创空间认定标准的,按照实际使用面积1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支持,每个载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各类主体在高新区收购或租用闲置厂房、办公用房建设创新创业载体,达到高新区众创空间认定标准的,按照购置、改造费用或租赁费用的实际支出,一次性给予最高50%、最高300万元的补贴。鼓励区内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众创空间,达到高新区众创空间认定标准的,根据服务内容和绩效,对每个众创空间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运营补贴。
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在众创空间开展创业,提供两年期、最高金额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创通票用于租赁工位和办公场所,并配备专业的创业导师,在知识产权保护、开发团队、天使投资等方面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式。支持高校教师、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大型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留学归国人员及职业经理人等海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和连续创业者,以各种形式在孵化器内开展创业,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三年期免费的100平方米以下办公场所;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高新区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新创业奖励。创业项目经评审后获得认可的,一次性给予10万-60万元启动资金(含贴息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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