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负面清单制催化创业创新正能量

2015-10-21 10:46:00    来源:长沙晚报    

  《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19日正式发布。意见明确,我国将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这一文件的发布,意味着我国将启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10月20日《长沙晚报》)  

  何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通俗地说,是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不论国有与私营、内资和外资,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从这个角度来讲,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利于通过政府“有所不为”换来市场“大有作为”,降低创业创新者的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潜力与活力,其所带来的改革红利值得期待。

  长期以来,在我国众多的经济社会领域,奉行的都是先审批后放行的管理模式。无论是企业投资设厂,还是民众开店经商,都需经过层层审批和许可。然而,商机转瞬即逝的今天,政府无所不管、无所不批的传统审批模式,特别是一些经营性项目仍然沿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投资计划等计划经济时期的审批模式,程序繁杂、多头审批、耗时过长,极易导致企业或个人痛失商机,更为一些腐败官员提供了权力寻租的机会与空间。同时,很多过剩产能其实也是“审批”惹的祸,因为乱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势必导致短时间内资金、技术、人才等一窝蜂似的向某些行业集结。

  “收紧政府的手,放开市场的脚。”网友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设计初衷所作出的这一评价,十分精辟。事实上,“负面清单”在中国从无到有,从一地试点到多地推广,无不彰显出这一改革的初衷。2013年9月底,上海自贸区出台我国第一张针对外商投资的负面清单。两年来,这份清单从最初的190条,几经删减至122条。2015年,广东、天津、福建三大自贸区成立后,四个自贸区共用一张负面清单。此次中央政府将对在全国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行顶层设计,明确了执行时间表和路线图,意味着此项制度将从外资领域扩大到包括内资在内的所有投资。这无疑将极大地催化“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正能量,为潜在创新创业者提供无限广阔的投资领域。

  当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给创业创新者带来利好的同时,也倒逼政府监管意识、思维、手段的变革与提升。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后,原有的严进宽管的前置审批式管理将逐步转变为宽进严管的过程性监管。如果监管部门仍然沿袭审批式管理的做派,或者干脆撒手不管,那么负面清单的善意初衷就可能被消解,甚至出现事与愿违的结果。特别是,对于那些习惯钻监管空子、钻政策空子的企业或个人,更是需要一双监管的“火眼金睛。如何做到管得住管得好,防止陷入放则乱、乱则收、收则死的怪圈,无疑是对政府监管能力的一大考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9日在北京出席首届“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时强调,政府要做创业创新者的“后台服务器”。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正在于厘清市场与政府的边界,即对市场主体而言,法无禁止皆可为;对政府而言,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如此,方能更好地让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催化“双创”正能量,助推“双创”步入快车道。

编辑:陈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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