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飞入寻常百姓家

2015-10-20 14:25:00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张新红 胡拥军

  近年来,全球共享经济快速发展,中国“互联网+”模式蓬勃发展,线上线下资源不断融合,基于互联网的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推动了创新创业形态从精英创业、企业创新进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阶段。与任何其他技术革命带来的创新创业不同,信息技术作为一种社会包容、广泛赋能的技术,具有突破时空隔离、促进泛在服务、推动资源共享的天然优势,将深刻影响着创新创业的组织方式、参与主体与制度体系,并最终推动人人时代的到来。人人是创新创业的参与者,人人是创新创业的受益者,人人在蓄积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最终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飞入寻常百姓家。

  从李克强总理最早在2014年9月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到2015年6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作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肯定,正在形成政府部门“顶天立地”、企业家“铺天盖地”、老百姓“欢天喜地”的新格局。从实践来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从国家政策到落地生根,正在形成“众”平台、“微”力量与中国优势,并亟须更多的智慧管理。

  “众”平台正在影响着传统的创业创新的组织方式。近年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以下统称四众)等平台快速发展,社会资金、知识技能、生产设备、生活工具等资源通过四众平台集聚,显著降低了创新创业的技术、资金、人才、设施等门槛,通过在四众平台共享社会资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物质条件,尤其是为最富有创新创业意识的年轻人提供了舞台。一方面与传统的创新创业需要依赖于大型企业或科研机构集中使用创新创业资源不同,四众平台为个人、小微企业等提供了社会化的创新创业资源,另一方面与传统的创新创业需要依赖自上而下的科层组织实现协同合作不同,四众平台通过社交工具、移动网络等提供了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协同合作。目前,在国外Lendingculb、kickstarter、taskrabbit、Uber、Airbnb等平台的示范催化下,国内四众平台发展呈现星火燎原之势,四众平台的覆盖范围从在线创意设计、营销策划等扩展到餐饮住宿、物流快递、资金借贷、交通运输、生活服务、医疗保健、科研实验等领域,滴滴打车、小猪短租、途家、陆金所、猪八戒和易科学等一批典型平台涌现。

  “微”力量正在影响着传统创新创业的参与主体。四众平台提供了丰富的社会化创业创新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让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的微创业、微创新成为可能,为轻资产特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条件,催生了越来越多的个体创业创新主体。以猪八戒网为例,猪八戒网为1100万个人与工作室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很多创业者成功由个人设计师成长为工作室、小型公司乃至中型公司,使猪八戒网成为了天然的创新创客平台和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基地。2015年,猪八戒网启动线下实体孵化园区,打造O2O创客孵化空间,为入驻的初创企业线上线下一体的全程服务。猪八戒网入驻大学生超过100万,很多大学生在校期间就开始在猪八戒网兼职,毕业后在猪八戒网全职就业、创业,据统计,孵化出来的学生创业团队数千个。此外,众筹、众创、众扶平台等通过汇聚资金、服务、技术等各类创新创业资源,正在形成全社会立体帮扶个人、小微企业开展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中国优势开始凸显。尽管基于互联网的各种平台模式不是中国的首创,但一经引入国内并经过本土化创新,便得到迅猛发展。众包、众筹、网贷等部分领域甚至大有赶超国外竞争对手的势头,这与中国制度弹性、网络红利等因素耦合所形成的独特优势分不开的。

  就制度弹性而言,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期,与发达的工业国相比,经济体制转型一方面意味着工业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宏观政策、市场机制、法律法规还不成熟;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中国向互联网经济跨越发展少了工业经济制度的路径锁定,多了转型阶段的制度政策弹性,在线短租、网络打车、任务众包、股权众筹、P2P网贷等四众平台在适应知识保护、产权制度、金融管制、税收政策、劳动保护、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具有更高的灵活性。

  就网络红利而言,根据CNNIC报告,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68亿人,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8.8%,手机上网使用率为88.9%。目前,中国拥有全球最大规模的网民及智能手机用户,网民在商务交易、金融服务、娱乐游戏等领域的互联网应用非常活跃,尤其是移动商务应用规模快速增长。互联网应用既为四众平台提供了必需的社交网络环境,也为四众平台培育了庞大的参与群体。

  目前,四众平台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逐步得到了社会认同,在此领域的中国优势开始得到凸显。一方面,表现为形成了非常活跃的本土化创新。在在线短租领域,国内在线短租平台虽然在形式上采取了国际上普遍使用的P2P模式,但部分平台还采取与房屋开放商、房屋业主合作,为业主提供统一的标准化短租托管服务,有效克服了个人房源带来的管理不规范、服务能力不高的缺陷。在网络借贷方面,与国外平台主要提供互助互惠性质的个人消费性贷款不同,国内平台主要满足小型生产性贷款需求,解决广大个体经营者、小微企业的信贷难题。另一方面,表现为涌现出了滴滴、途家、猪八戒、陆金所等一批成长快、实力强、服务好的四众平台,与国外平台相比也形成了一定优势。

  四众平台的发展,正在改变着既有的产业发展模式与利益格局,也对传统的法律法规与制度政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需要缺位的政府监管与服务逐步归位,另一方面也亟待不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与制度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可喜的是相关制度政策正在不断完善,以网络借贷为例,国内对于P2P的定义、准入、信息披露等长期处于立法空白境地。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正式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明确了P2P网贷企业和P2P网贷业务的合法地位,并对P2P的备案制、第三方资金存管、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然而,行业准入、监管机制、信用环境等仍然是制约四众平台发展、阻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瓶颈因素。四众平台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更多的智慧管理:一是要有智慧的管理理念,不宜用管理传统产业、业态、模式的思想简单套用于基于互联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能背离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二是要有智慧的管理模式,要重视平台治理、行业治理等多种社会治理模式的作用,不能用传统的属地管理、部门管理模式简单套用于互联互通的网络发展形态。三是要有智慧的管理技术,要重视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在管理中的应用,建立完善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管理工具体系。

  (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

编辑:陈文韬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