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丽明:以改革精神建设创新创业型大学

2015-10-19 15:32:00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生生不息的动力,是当代青年生存发展不可或缺的素质,也是现代大学精神的内在要求。在世界经济深度动荡、结构深刻调整的当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深层动力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环。国务院办公厅新近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首次从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高度,对新常态下高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中国教育史上最早的商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将在以下方面深化改革,建设创新创业型大学。

  一是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方案,要做到全覆盖、分层次和有重点。“全覆盖”,即面向全校学生,在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中渗透创意、创新和创业精神。近年来,我们构建了七大模块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逐步从传统的重专业化训练,向强调逻辑思辨、沟通交流等综合能力的通识教育转变。目前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中,有十门左右的课程都是和创新创业有关的。“分层次”,即规划不同层次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在本科层次,主要强调创新创业理念的培育和创业知识的系统教育。在研究生层次,着重鼓励学生把握和追踪创业学科前沿,进而以一个或几个研究专题为方向,深入挖掘创业过程的规律。“有重点”,即通过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来帮助部分具有强烈创业意愿的学生成为大学生创业的种子选手和创业引领者。这些学生应该是以创业目的为导向,强调的是企业创建过程的系统培训和孵化,注意分享创业经验,解决创业困难。

  二是将创业学院建设作为抓手,建好用好创新创业平台。长期以来,一些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存在权责分离、资源分散、管理混乱的状况。团委、学生处、管理学院、科技园各自负责一块,没有一个统一、成熟的平台,无法形成合力。创业学院是创业型人才培养的主要载体和整合校内分散创业教育资源的主要抓手,可以作为协同校外力量开放办学的综合体制改革试点。上海财经大学创业学院围绕创业型人才培养这“一个中心目标”,力图构建创业学院顾问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创业导师委员会这“三层保障体系”,提供充足的创客空间、一定的创业资金、贴近创业实际的创业课程、企业家导师的专项辅导和创业媒体的咨询服务这“五项创业服务”。我们近期在创业学院举办的首期匡时班,在提供独具财经特色的创业模块课程基础上,通过企业导师的悉心辅导,辅之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机会检验,促进创业资金的培育孵化以及创业媒体的助推放大。

  三是将高校的学科优势转换为创新创业的研究优势。首先,要加强对于创新创业教育本质内容和教育方法的研究。其次,要积极探索创新创业的学科建设,继续强化对创新创业管理学科独特性的探讨,强化新创企业创建过程中的市场营销、生产运营、投资者关系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特点,总结新创企业创建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解决方法,促进这一学科的深入推进。再其次,要加强对中国创新创业实际问题的研究。要有中国命题和意识,围绕我国中小企业创业实际和难点来开展研究。

  四是将高校智库、人才库和产学研平台建设纳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过程。首先,大学要组成创新创业新型智库,发挥知识高地和思想源泉的优势,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其次,大学要成为创新创业的人才库。创新创业人才既包含了未来从事企业实际运作的学生创业者,也包含了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的教师,我们要为上述人才提供全方面的支持,帮助其快速成长。再其次,大力推进产学研平台建设。完全以科研为导向的大学体系并不符合我国国情,创新创业型大学要积极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和社会服务,必须在理念和制度建设上改革创新。比如,我们针对智库研究所需人才的特点,在人事制度方面推出了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实行了校长直接聘任制。对这些岗位实行去行政化,引入市场机制;受聘的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酬金也是相对灵活的。同时结合智库平台,试点、推进流动性相对较强的人员聘任机制。(樊丽明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校长)

  《中国教育报》2015年10月19日第9版

编辑:陈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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