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不需要“资格”门槛

2015-07-17 10:11:00    来源:长江日报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去年已取消的149项职业资格基础上,再取消网络广告经纪人等62项职业资格。对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以及国务院行业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世界通行的现代社会就业的一项基础制度,持证上岗,表明一个人具备了从事相关行业或岗位工作的基本专业素质和条件,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就职者的基本能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导就职者的职业发展。但从现实角度看,除了一些与民生安全相关的命脉行业,大部分工作并不需要持证。一个人能否胜任某项工作,市场的“无形之手”更能实现优胜劣汰,基于市场机制的竞争,比行政审批更具活力。

  经过多年发展,职业资格证制度已经处于不得不改革的窘境:一方面职业资格太多太重,资格证设置的主体复杂,重复量很大;另一方面,很多职业资格的培训、考试、检验都掌握在地方和行业协会手中,有权力寻租的隐患。整顿职业资格证制度,一方面约束政府权力,促进依法行政,让市场更具活力,让劳动更加自由;另一方面,也遏制权力寻租和“花钱买证”,可谓势在必行。

  更为关键的是,鼓励创新创业的时代,很多职业资格设置陈旧,不仅跟不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反而成为了阻碍创新创业的门槛和桎梏。

  不拘一格降人才,创业和创新从来都不需要什么“资格”。比尔·盖茨大学辍学创业,连学历“资格”都舍弃了。那个年代,IT业还没有雏形,遑论给“电脑工程师”或者“软件开发师”评定职业资格。可是,正是这个没有“资格”的创业者的奋斗,成就了世界上最伟大的软件帝国。

  在“互联网+”的时代,创新创业的机会比比尔·盖茨的年代更丰盛,当代中国对创新创业的需求也比那个时代更强烈。“互联网+”的创新构建在全新的跨界领域,没有人能确切把握这些新领域的全部规则和要素,对“资格”的认定也会变得毫无意义。国务院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正是因为看到了其制度沉疴对创新创业的拖累,坚定了为创新创业“铺路”与“护航”的政策导向和社会心态。

  职业资格系统的问题是复杂的,取消法律规定以外的职业资格,应只是这项改革的第一步,法律规定以内的职业资格有没有问题?目前,我国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有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一般性表述,这也是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仅有的法律依据,界限模糊,缺乏稳定性与严密性。可以说,当下职业资格证领域的乱象,也一定程度上是立法滞后带来的消极影响,如果职业资格的法律界限不明确,“冗余”的职业资格证恐怕野火烧不尽。

  决策层已经意识到,明确职业资格的边界,建立起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的长效机制,才是彻底扫除弊病的治本之策。在这个问题上,政策改革每走一步,创新创业的环境便前进一分。

编辑:陈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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