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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通报2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07 23:00

  1、郝巨山,男,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环保局局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冯代生,男,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环保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武 达,男,山西省忻州市代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李 达,男,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地税局第二税务所所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贾小英,女,山西省忻州市代县阳明堡镇水利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郝亚荣,男,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公款旅游(国内),2014年3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刘文连,女,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安监局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8、李秀芳,女,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安监局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9、刘红梅,女,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扶贫办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0、陈朝辉,男,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工商局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1、牛宝艮,男,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残联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2、王腊安,男,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环保局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3、杨 栩,男,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环保局环保监测中心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4、石俊林,男,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区委办副主任,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QQ,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5、程俊英,女,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中小企业局副局长,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6、潘彩云,女,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社局办事员,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7、侯金才,男,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中小企业局办事员,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8、许卫泓,男,山西省长治市郊区农委副主任,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王民庆,男,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文广新局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常 青,男,山西省高平市环保局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1、靳素芳,男,山西省陵川县盐业公司司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2、梁杰田,男,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贾得乡封侯村村委主任,公款大吃大喝,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3、刘文举,男,山西省临汾市史村镇许村副书记、村委主任,办婚丧喜庆事宜,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4、张建良,男,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大办婚丧喜庆事宜,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5、杨宏业,男,山西省永济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大办婚丧喜庆问题(责任追究),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6、姚秋芳,女,山西省永济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大办婚丧喜庆问题(责任追究)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7、王永春,男,山西省永济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大办婚丧喜庆问题(责任追究)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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