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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通报1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07 22:40

  1、 黄伦邦,男,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局,广播电视转播台台长,公车私用,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 刘渝陵,男,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中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违规收受节礼,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 殷小伍,男,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白水镇初级中学二级教师,违规举办婚丧喜庆事宜,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 杨壮国,男,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卡房镇人大主席,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 侯崇林,男,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粮食局副主任科员,违规操办宴席,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 李心华,男,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公款旅游(国内),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 张新才,男,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国土资源局党总支书记,公款旅游(国内),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8、 席海雄,男,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委副书记,违规办理客事,2014年3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 李春茂,男,云南省大理州国资公司董事长,公款购买购物卡,2014年4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0、张 宏,男,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法院纪检组副组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陈 平,男,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法院法警队政委,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杨玉中,男,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法院执行工作局副局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李忠崑,男,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主任科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4、李如柏,男,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5、朱永聪,男,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驾驶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6、陈佰钧,男,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财政局驾驶员,违规办理客事,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7、李东云,男,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青岗岭乡副乡长,违规使用公车,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云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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