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两个指南”服务台胞台商
中新社昆明6月2日电 (记者 胡远航)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日发布消息称,《云南省台胞服务指南》和《云南对台招商引资服务指南》已于近日出台,旨在进一步服务保障台胞台商台企在滇发展,助力云台交流合作。
中共云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灿介绍,《云南省台胞服务指南》分为云南省概况、工作生活学习指南、投资兴业、调解服务、政策法规以及云南省相关涉台部门咨询渠道等六大部分。如购房方面,明确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居民在购房资格方面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台湾居民在云南创业、就业若申请公租房,只需额外提供收入证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其他条件、标准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等;并写明购房须知、办事流程、咨询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云南对台招商引资服务指南》分为提升台商投资服务力度、完善机制制度保障、享受投资同等待遇、鼓励参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支持深化农林领域合作等五章共37条。该指南明确建立对台招商引资联动机制、形成维权工作联络员制度;突出无差异化同等享受用地、税收、财政、市场准入、人才、物流、服务保障、特许经营等投资政策;奖励台湾地区科研力量、研发机构、创新平台、先进技术、科技成果融入云南;鼓励引进台湾地区先进农业林业技术投资云南相关产业,同等享受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业信贷担保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等。
记者了解到,此前,云南省已发布云南惠台“75条措施”等一系列惠台政策。昆明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荣誉会长李志铭表示,此次“两个指南”出台,是利好消息。希望能有更多台胞台商来滇投资兴业,共享“一带一路”建设等发展机遇。
数据显示,2021年云台贸易额11.27亿美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