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来闽入境检疫将实施“2+19”新举措
新华社福州4月29日电(记者许雪毅)记者从福建省台港澳办获悉,自5月10日零时起,福建省将开展台胞来闽入境检疫便利通道措施试点工作。对急需来闽工作或开展重要商务、重要交流活动,并通过福建对台海空客运直航口岸来闽(目前为厦门机场口岸)的台胞,实施“2天集中医学观察+19天闭环管理”的便捷措施。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应广大台胞需要,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实施台胞来闽入境检疫便利通道措施试点工作的公告29日发布。
根据这一公告,19天闭环管理期间允许台胞在加强防护、做好健康管理前提下,实施“住宿地-单位-住宿地”两点一线边观察、边工作。2天集中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观察对象自行承担。
符合条件的台胞,由其在闽工作(邀请)单位提前7个工作日以上,向当地台港澳部门提交《台胞便捷通道申请表》《台胞个人健康承诺书》《工作单位监管承诺书》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台胞任职证明或邀请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材料进行申请(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台港澳办申请)。
申请获批后,台胞在入境审核时,还需提供入境前28天无台湾、澳门地区以外旅居史有效证明材料,台湾权威医疗机构出具的入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如血清特异性抗体IgM阴性、IgG阳性的,应提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等核验材料。
在金门、马祖连续居住满28天以上的金门、马祖籍居民,通过福建对台“小三通”客运直航口岸来闽,视同为大陆低风险地区入(返)闽人员进行管理,无需隔离。入境时,需提供《台胞个人健康承诺书》(应附入境前28天无金门、马祖以外地区旅居史有效证明材料)、金马地区医疗机构出具的入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
公告提出,申请便捷通道的台胞和工作(邀请)单位要如实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台胞入境后,要主动配合海关、边检、机场等单位和机构实施开展的体温检测、医学巡查、集中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刻意隐瞒、虚报境外旅居史,拒不接受集中医学观察或治疗,或不遵守闭环管理有关规定,或是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