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台港澳办联合多部门介绍“31条”“26条”落实情况
12月3日上午,福建省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联合福建省工信厅、福建省文旅厅和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召开政策说明会,介绍惠台“31条措施”以及新近出台的“26条措施”在福建省的贯彻落实情况。
政策说明会现场
华广网12月3日讯(马畅)12月3日上午,福建省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联合福建省工信厅、福建省文旅厅和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召开政策说明会,介绍惠台“31条措施”以及新近出台的“26条措施”在福建省的贯彻落实情况,福建省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钟志刚、省工信厅副厅长兰文、省文旅厅副厅长黄苇洲、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时东出席政策说明会。
“31条措施”实现五个“明显增强”
为贯彻落实“31条措施”,福建省出台“66条实施意见”和“42条融合发展措施”,全省“九市一区”都已制定配套贯彻实施意见或落实工作方案。目前31条措施在闽均已落实且有实施案例,实现了五个“明显增强”:
台企营商环境质量明显增强,闽台经贸合作持续深入;台胞台企登陆意愿明显增强,来闽交流群体和数量持续扩大;台青实习就业创业政策保障明显增强,福建渐成台青登陆“试水”首选之地;“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氛围更浓,台胞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应通尽通实效明显增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加快推进。
出台“26条措施”正当其时
“26条措施”的出台,是台胞台企同等待遇上升为制度安排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对“31条措施”实施的新拓展、新带动。经梳理,“26条措施”已有部分条款在福建省形成实践基础和具体案例,涉及19条措施。
钟志刚对涉及的部分措施案例做了简短介绍,如第7条提出的支持台企增资方面,福建省66条已明确提出“新设立的在闽台资企业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两年内到资的给予奖励”,自2019年以来福建省已给予奇美等台企合计2100万元增资奖励。第13条提出扩大台青基地受惠面方面,厦门一品威客、厦门两岸青年创业创客基地已获批了国家级众创空间,厦门思明龙山文创园被科技部确定为2017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第18条提出台胞购房方面,目前福建省各城市均已落实,凭台胞证可直接购房。2019年全省已有762人次台胞在闽购买商品房,203户台胞家庭申请公租房并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