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打造涉台检察工作品牌 增进两岸民生福祉
日前,福建涉台检察特色展示平台——厦门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正式启用。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在依法保障台商台企合法权益、增进两岸民生福祉和提升司法交流互助质效上,打造出独具特色的涉台检察工作品牌。
该平台用翔实的图文资料、生动的视频影像和典型案事例,展示福建涉台工作的检察作为。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吴家莹表示,希望有更多的台胞台商到这里来,看一看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台胞台企权益的实际成效,感受在闽投资兴业、安居乐业的好环境。
涉台司法先行先试,已经成为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努力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一大亮点。
为顺应台胞台企在闽发展的司法需求,推动落实对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去年6月,福建省检察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18条意见”,健全涉台检察工作机制,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提升服务保障台胞台企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目前,福建检察机关在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等,设立28个涉台巡回检察工作室或检察服务联络点;聘请105名台商担任检察联络员,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随着闽台两岸人员和经贸往来日益频繁,民事经济纠纷、刑事案件也有所增加。福建省检察院于1994年率先成立涉台湾地区案件办公室。此后,在台胞台商投资较密集的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平潭综合实验区也相继成立涉台检察工作机构,为高质量办理涉台案件提供机构和专业保障。
福建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王桦介绍,今年3月,在福建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中,涉台检察职能得到强化,原涉台办更名设立为第十一检察部,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唯一将涉台检察职能单设为专门机构的省级院。
为高效办理涉台刑事案件,2013年6月,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设置涉台检察室,集中管辖全市涉台一审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
2014年6月20日,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举行涉台检察室揭牌仪式,该涉台检察室成为全国首个正式成立、履行集中管辖全市一审涉台案件法律监督等职能的基层检察院内设专门机构。
此外,福建检察机关还建立重大涉台案件诉前会商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探索完善台湾地区被告人、服刑人员适用缓刑、减刑、假释与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机制,保障当事人平等享有法律规定的假释、保外就医等诉讼权利。
据悉,2016年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对台司法互助300多件。
业内人士指出,福建检察从借助“海峡法学论坛”“海峡论坛”的交流平台,到举办“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讨会”;从设立海峡两岸检察官交流中心、与厦门大学共同创办“海峡两岸检察制度研究中心”,到建设涉台检察特色展示平台,为促进两岸检察制度发展进步、推动两岸司法合作不断深化,搭建了一座互动交流、真诚沟通的桥梁。(郑江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