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31条”】 各地惠及台胞措施汇总
2018年2月28日,自《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31条措施”)发布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一直在紧锣密鼓加紧推动落实。小编以时间正序排列,根据各省市因地制宜陆续出台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了汇总。这些省市结合自身优势特色,针对本地台胞台企的特点和需求,出台惠及台湾同胞的相关政策措施,可谓是“量身定制”。这些政策涉及领域从创业、就业、学习到生活,其中不乏有亮点显现。点击政策名称,可以链接到政策全文哟!
__厦门__
2018年4月10日
厦门市正式颁布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台湾同胞在厦门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厦门居民同等待遇,以及促进台资企业在厦门更好更快发展推出了60条具体贯彻落实举措。
《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上海__
2018年6月5日
上海公布的55条措施,其侧重点在于支持台资企业升级转型,并融入上海经济的发展战略。包括:支持台资企业在沪设立总部、支持台湾专业技术人员来沪就业职称评定、支持台湾青年来沪创新创业就业、鼓励台资企业参与上海“五个中心”和“四大品牌”建设等。
《关于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福建__
2018年6月6日
福建省台办、发改委牵头出台《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2018年6月6日起予以实施,为台资企业提供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为在闽台湾同胞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该《实施意见》共有66条措施,涉及闽台经贸合作、台胞在闽实习就业创业、闽台文化交流、台胞在闽安居乐业四个方面。
《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平潭__
2018年6月7日
在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方面,平潭在福建省首推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共20条优惠政策。该政策从税收、投资、营运、奖补等多方面,促进影视产业要素快速集聚,支持打造具有鲜明海洋特色、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两岸影视产业基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促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发展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南通__
2018年6月19日
自“31条惠及台胞措施”发布后,南通市加快推动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大宣传,编印了1000册措施汇编,向台商台胞、职能部门、在通高校宣讲了31条措施内涵;大调研,纵向走访了8个县(市)区,横向联系了27个相关职能部门,理清了政策落地路径;大落实,梳理出44条已有政策,一批在通台商台胞已经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优惠的扶持政策、优质的政务服务。
《南通落实31条措施 44条政策落地见效》←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宁波__
2018年6月19日
宁波出台的“80”条措施中,每一条都旨在推进“同等待遇”,其中,有27条为宁波市独有措施。这些措施涉及台湾同胞来甬投资、甬台贸易、甬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甬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甬居住生活等五大方面。
这些措施“有亮点,有突破”,政策内容重点放在了对台招商引资以及台资企业在转型升级、增资扩产等热点问题上,在宁波口岸采取“一站式检验检疫”“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关于进一步深化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云南__
2018年6月19日
云南省此次推出的12条惠台措施,从土地、厂房、资金、税收、补贴、奖励等方面明确了滇中新区给予台企的优惠政策。 这些措施旨在加快台资项目落地,鼓励支持台湾同胞在滇中新区发展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相应享受税收、投资等优惠政策。
《关于促进台湾企业落户云南滇中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天津__
2018年7月4日
天津发布的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均是对“31条”的细化,52条措施涵盖了津台经济交流合作、津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津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津生活四个方面。
当然,天津也结合当地特点,提出支持台资企业在津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开展冷链物流试点,高校毕业的台湾学生来津创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等等。
《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昆山__
2018年7月6日
昆山拥有近5000家台企,工作生活着10万台商台胞,是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交往最密切的地区之一。此次出台的措施共涵盖68条具体举措,除“31条措施”在昆山全部落地之外,另有26条具有当地特色的先行先试措施。
《关于深化昆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__浙江__
2018年7月8日
浙江省出台的76条措施中,包含投资合作(32条)、科技创新(10条)、就业创业(13条)、文化交流(9条)、生活待遇(12条)等五部分。 这些措施着眼于促进台企扎根浙江、推进与台湾先进产业交流合作、引进台湾专业人才等方面,进一步推动落实在浙台胞与本省居民的同等待遇。
《浙江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点击查看政策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