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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8-11-15 13:25:00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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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第52号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7〕250号),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制定了《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

        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10月16日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542/n3057544/c6460965/content.html

[责任编辑:汪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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