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放首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中新网石家庄9月14日电 (李洋)14日,在河北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民警为来自台湾的唐先生和吴先生,以及来自澳门的顾先生和高女士夫妇分别发放居住证。据悉,此次为河北省发放的首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当日,河北首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发放仪式在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举行。据悉,石家庄市公安局自9月1日正式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业务,21个户籍派出所作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目前,石家庄市公安局已受理34位港澳台居民办理居住证。
据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科苑派出所办证民警李娟介绍,台胞唐先生是9月2日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成为该省申办居住证的第一人。
李娟说,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资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请,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相片、指纹,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河北公安机关在该省设置了191个受理点,自9月1日起,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住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目前,银行、电信、铁路、民航、旅店等领域已经普遍配备了居民身份证的阅读机具,港澳台居民办理居住证后,可以通过现有的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进行快速核验,方便使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