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共设131个受理点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中新网长沙9月1日电 (付敬懿)“来长沙工作三年了,正计划买房,这下办理房贷方便多了。”9月1日恰逢星期六,但在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里,台湾商人陈进龙一大早就过来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学习、就业、创业和生活的重要文件。而结合实际需要,湖南在全省设置131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发放窗口,于9月1日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
据了解,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
而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以及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就近到湖南省内各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内可领取证件。对个别急需证件的港澳台居民,公安机关将特事特办加急制发证件。
“以前乘坐航班、高铁,取票验票还需要持台胞证等到人工售票厅排队,非常的麻烦。”来自台中市的赖佳玟在长沙是一名羽毛球教练,她说,拿到居住证以后,进出高铁站就可以直接刷卡、银行开户手续也会减少,将很大程度为台湾同胞带来实实在在的福祉和便利。
此次湖南省开通的131个受理点,本着“就近、便利”的原则设置,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居住地辖区户籍派出所受理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