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设25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
东方网8月30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方便本市港澳台居民申领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在全市设立25个受理点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业务。下月起,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至本人居住地所在区的受理点申请办理。
据了解,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领取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本人需一同前往受理点。监护人应当同时交验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申领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需交验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递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黄浦区受理点为打浦桥、半淞园派出所;徐汇区受理点为徐汇公安分局人口办、田林新村派出所;长宁区港澳台居民可至周家桥派出所办理;静安区可至江宁路派出所;普陀区受理点为白玉派出所;虹口区为嘉兴路、广中路派出所;杨浦区为江浦路派出所;浦东新区有3个办理点,分别为花木、梅园新村、唐镇派出所;宝山区为大场、双城、顾村派出所;闵行区、松江区、崇明区、金山区办理点分别为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松江公安分局、城桥派出所、山阳派出所;嘉定区居民至新成、马陆派出所办理;青浦区为夏阳派出所;奉贤区为江海、南桥派出所。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可在受理点领取或自愿选择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