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9月1日起可申领居住证 九江这16个受理点可办理
为满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九江市公安局在全市各县区开通了16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9月1日起,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就近到公安机关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可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当地公安机关受理点申请领取居住证。
据介绍,公民身份号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香港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使用810000,澳门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使用820000,台湾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使用830000。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涉及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住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次数、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号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材料: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需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收费: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缴纳证件工本费。
九江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在流动人口最为集中地区设置16个受理点。(文鸿毅、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