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99个受理点可申领发放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人民网贵阳8月29日电(王钦)8月29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贵州将于9月1日同步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工作,全省各区(县)公安机关共设立99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
据了解,凡是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就近到公安机关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所需材料包括申领人出入境证件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从9月1日起,港澳台居民到受理点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申领人出入境证件,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受理点采集相片、指纹信息,证件制作完成后,申领人本人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现场核对证件的机读信息、视读信息和指纹信息。
关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证时限: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住证,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发放;首次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住宿旅馆以及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和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港澳台居民领取居住证后,均能享受到公安机关提供的便利。
附:贵州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受理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