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80条惠台措施让台胞享同等待遇
央广网宁波6月19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杜金明)近日,宁波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甬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80条惠台措施将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宁波学习、生活、就业、创业提供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今天上午,宁波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相关情况。
宁波出台的《若干措施》分为5大部分,共80条,包括台湾同胞来宁波投资、对台贸易、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宁波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5个方面内容。记者注意到,80条措施中每一条都旨在推进同等待遇。
为台胞来宁波投资方面提供更加明确的支持。
针对对台招商引资以及台资企业在转型升级、增资扩产、上市融资等过程中面临的要素保障、政策扶持等热点问题,提出为台资企业提供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的措施,如:宁波台商投资企业可全面享受宁波市各类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台资企业在大陆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和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条件的特别重大台资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综合扶持政策;鼓励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参与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等平台建设,与大陆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台资企业在宁波建设或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台湾团队在宁波共建研究院所;鼓励台湾知名会展机构注册落户宁波或设立分支机构等。
为台胞开展两地贸易提供更高效服务。
宁波口岸采取“一站式检验检疫”“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支持台资企业生产的先进技术设备与关键零部件进口;台资企业在宁波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可开展与货物贸易相关的研发、检测、维修、融资租赁、跨境电商等工作;来自台湾地区的入境特殊物品实施境外风险评估,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实现即报即批等。
为台胞开展两岸社会文化交流提供更大空间。
宁波市财政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来宁波举办活动的两岸青年交流项目予以资助;鼓励台湾教师来宁波高校任教、台湾文艺工作者进入宁波的文艺院团、研究机构任职或研学。台湾同胞在宁波创办各类文化企业,享受和宁波文化企业同等文化产业政策;符合条件的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可在宁波设立代表机构,为宁波台企、台商和台胞提供各类专业法律服务;鼓励甬台民间调解组织合作,为在宁波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调解服务等。
为台胞来宁波学习实习、就业创业提供更多关心。
台湾各类人才来宁波就业创业同等享受宁波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政策待遇等措施;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宁波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市民待遇,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优秀台湾大学生可享受台湾学生奖学金;在甬台胞在公共文化服务、职业资格考评、各类荣誉评选等方面可享受和宁波居民同等待遇;每年为台湾同胞提供不少于1000个就业岗位;每年接收100名台湾大学生开展实习活动等。
为台湾同胞在宁波居住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在宁波的台湾同胞及其家属享有与宁波居民同等就医待遇。在宁波就业的台湾同胞可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与宁波职工保持一致。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向台湾同胞开放,台湾同胞享受与宁波居民同等公共文化服务待遇。台湾同胞可在宁波申请一次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当场取证;台湾同胞可以在宁波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及其他机动车业务,享受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年满70周岁的台湾同胞,可享受乘坐宁波市内公共交通设施相关优惠;台湾同胞享受与宁波居民同等景点游览优惠政策等。
宁波是台商在大陆投资的重要集聚地和两岸交流的热络地区。截止2017年底,宁波累计批准台资企业2615家,合同利用台资147亿美元,台资企业对宁波市经济总量贡献率约为8%。目前,已有11家台湾制造业百强企业和45家台湾上市公司落户宁波。
今年2月28日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得到广大台胞台商的热议和点赞。宁波市台办主任施金国说,宁波出台的80条措施,是在贯彻落实国台办“31条惠台措施”基础上,结合宁波实际,进行充分延伸拓展的结果。“有62条在‘31条惠台措施’基础上有所突破,并有27条为宁波市独有措施。”施金国说,宁波这80条措施,涵盖甬台两地经济合作、贸易交流、居住生活等方面内容,力求各项举措内容具体、操作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