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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试点合格境外投资者政策 对台优惠力度大

2018-04-13 10:15:00
来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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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平潭4月7日电 (林春茵 张丽姗)作为最新试点合格境外投资者(QFLP)政策的自贸区,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推出多项优惠新政,其间对台资台商优惠力度尤其吸引外界关注。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办副主任杨哲安7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指出,这是平潭对“惠台31条”的执行落实,将为台资台商分享大陆发展机遇带来政策红利。

  与此前列为QFLP政策试点城市的北京、上海、深圳(前海)、青岛、重庆等不同,“因台而设”的平潭,以“国际旅游岛”及“自贸区”、“综合实验区”等多重“身份”位列其中,针对港澳台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制定了低门槛准入条件。

  按规定,在平潭,港澳台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认缴出资应不低于6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合伙人应当以自己名义出资,除普通合伙人外,其他每个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应不低于100万美元等值货币。另外,港澳台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应不低于200万美元等值货币,出资方式限于货币。

  相较于目前其他试点城市对QFLP注册标准以4亿美元或1亿美元计,平潭对港澳台资准入仅600万美元,大幅降低,堪称亮点。且平潭还承诺,外商企业在当地注册后,就可参照当地股权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奖补。

  “平潭标准参考了台湾的风投机构注册标准。我们力求平潭的注册条件做到与台湾一样。”杨哲安说,台湾投资性企业通过平潭低门槛的QFLP试点政策,可以合法合规进入大陆市场,参与到“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这使得台商台资可以参与投资设立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企业,并可相应享受到税收、投资等优惠。

  杨哲安预期,QFLP政策试点将助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从资金流、人流、物流上形成一个平潭“枢纽”,“我们根据国内大环境,打开窗口让外资进来,下一步利用引进外资比例向外,形成双向资金流”。

  “QFLP政策试点给平潭加了强身健骨的猛料。”福建省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院长黄茂兴说,平潭放宽金融机构准入,发挥台湾投资先行先试作用,做大产业规模投资总量以利于带动平潭开放,有利于福建扩大开放前沿优势。

  卧湖资本副总裁施健辉认为,平潭需对金融资本运转管控出台具体明晰的细则和完整体系。他还表示,深圳前海与世界金融中心香港相匹配、有共识,决策灵活,而诸多香港金融人才在深圳经营多年,成为两地对接桥梁,所以前海QFLP政策试点颇有成效。“平潭与台湾同文同种,加上两岸经济合作已久,相信可以与前海和香港一样,双方无缝连接。”

  杨哲安坦言,目前平潭刚开始QFLP试点,实际操作中还可能遇到新问题,“但在平潭,各种各样的要求都可以探讨,都可能实现”。(完)

[责任编辑:韩静]